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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司马谏议书

政策评价需要辨明指责所用概念与行为实际;作者坚持改革立场,同时区分可承认的不足与不能接受的原则性要求。

导读

文体与题材:书信体论辩;回应新法批评。

作者简介:王安石(1021—1086),字介甫,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,曾主持变法。本文是对司马光批评新法的复信。

文本出处:选自《临川先生文集》卷七十三(《王安石全集》第6册,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)。 本册第146—147页。

内容脉络:开头说明双方交往及议事分歧,提出辨清名实才能判断是非;继而逐项回应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等指责,再解释怨谤为何发生。末段承认施政效果方面的责任,却拒绝退回不作为,以礼貌结语收束。

内容主旨:政策评价需要辨明指责所用概念与行为实际;作者坚持改革立场,同时区分可承认的不足与不能接受的原则性要求。

阅读重点:分清转述对方观点和作者答辩;检验改写定义、交代理由与证明事实的不同环节。

原文

原文按结构分节;随文内容可定位至对应段落。

实词虚词语法文化常识

悬停、键盘聚焦或点按彩色词句,查看语境释义;同处兼有词义与句法时一并显示。蓝色也标示诗家语中的删省、倒置等现象。

译文说明

按原文段落逐句译读。〔〕标示为理解句意而补出的成分;原有比喻、语气和限定保留,不以赏析代替译文。

01 / 第1段

开篇陈意:王安石说明答书缘由,交代双方对改革的分歧。

1

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覆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
对照译文

我陈述:昨天承蒙教诲,私下认为同君实交往友好的日子很久了,而议论政事常常不合,是所持政治主张多有不同的缘故。虽然想竭力陈说,终究必定不会被您理解,所以略作答复,不再一一为自己分辩。又想到承蒙君实看重厚待,在书信往复中不宜草率,所以现在详细说明这样做的原因,希望君实或许能够谅解我。

02 / 第2段

辨正名实:王安石依次回应侵官、生事、征利和拒谏等指责。

2

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
对照译文

儒者所争论的,尤其在名称和实际。名与实的关系已经辨明,天下的道理就明白了。现在君实用来教诲我的,是认为〔我〕侵夺官职、制造事端、搜刮财利、拒绝劝谏,因而招致天下怨恨批评。我却认为:从君主那里接受命令,在朝廷议定、修订法令制度,把它交给主管官员执行,不是侵夺官职;施行先王的政事,兴办有利之事、消除弊端,不是制造事端;为天下治理财务,不是搜刮财利;驳斥邪说、责难巧言谄媚的人,不是拒绝劝谏。至于怨恨批评很多,本来预先就知道会这样。

句注 · 批注 · 札记 4

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

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

〔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〕从君主那里接受命令,在朝廷上商议修正法令制度,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(去执行)。人主,君主。(教材第146页注释。)

辟邪说,难壬人

辟邪说,难壬人

〔辟邪说,难(nàn)壬人〕批驳不正确的言论,排斥巧辩的佞人。辟,批驳。难,排斥。壬人,善于巧言献媚、不行正道的人。(教材第146页注释。)

论辩的程序性主张

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

作者要求先判断标签与实际行为是否对应,再论是非。概念澄清有助于定位争点,但并不自动证明对方全部事实指控都不成立。

并未否认所有现象

至于怨诽之多

作者对怨谤的存在并不简单否认,而转向解释其原因。论辩中“事实是否发生”与“怎样解释事实”属于不同层次。

03 / 第3—4段

说明立场:王安石解释怨谤的由来,申明坚持变法的理由。

3
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,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;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
对照译文

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,不是一天了;士大夫多以不顾国家大事、附和流俗来向众人讨好为好。皇上却想改变这种状况,而我不衡量反对者人数多少,想出力帮助皇上抗拒他们,那么众人怎么会不大声喧扰呢?盘庚迁都时,一起怨恨的是百姓,不只是朝廷士大夫;盘庚没有因怨恨者的缘故改变计划,他考虑是否合宜之后行动,认为〔这样做〕是对的,看不出有什么可后悔的。如果君实责备我在位已久,却没能帮助皇上大有作为,来使恩惠遍及百姓,我就认罪。如果说现在应当一概不做事,只守着以前的做法,那就不是我敢于领教的了。

4
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!

对照译文

没有机会见面,不能承受心中诚挚思念之至!

句注 · 批注 · 札记 2
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
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

〔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〕没有缘由见面,内心不胜仰慕至极。这是古代书信的套语。不任,不胜。区区,小,用作自称的谦辞。(教材第147页注释。)

书信礼貌与立场强度

则非某之所敢知

字面谦辞并未弱化拒绝因循的实质。可比较本句与篇首礼貌表达,观察关系维护和立场坚持怎样并行。

研读题

以下为依据课文设计的研读题;教材单元任务另见单元研习。每题下附讨论参考及可回溯的原文证据,不作为统一评分细则。

第1题 · 反驳方式

第二段怎样逐项回应对方的指责?

参考答案1展开 / 收起

参考作答

作者先转述指责,再分别用受命议法、修先王之政、为天下理财和辟邪说难壬人的行为说明重新解释其性质,以“不为”形式否认对方标签;对怨谤则改用原因分析,未简单否认现象。

审题与考查点

本题考查反驳方式。以原文的词句及其关系为依据,解释判断的形成过程。

文本分析

回应针对行为的定性查看证据 ↗

“受命于人主”说明权源,“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”说明程序,作者据此反对“侵官”的定性。分析应写出标签与理由的对应,而非只说语气强硬。

承认现象而争论解释查看证据 ↗

怨谤存在不直接推出改革错误,作者以习俗和利益反应解释其形成。这里变换了答辩路径,说明逐项反驳并不等于同一句式机械重复。

知识点

参见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。

解题方法

列出指责、答辩依据与所反驳的环节,分清否认事实、否认定性和解释原因。

易误辨析

本篇呈现王安石的答辩,不可把他的自述直接当作全部政策效果已经获得独立验证。

答案组织与检核

检查引文是否准确,推理是否与引文相接,分点是否分别回答题意;不同解释须说明依据与适用范围。

第2题 · 让步与立场

作者承认“某知罪矣”,为什么又拒绝“守前所为”?

参考答案2展开 / 收起

参考作答

前者承担未充分惠民的施政责任,后者拒绝以维持旧例、停止作为来解决问题。两个条件不同,承认不足不意味着接受对方提出的全部归因和办法。

审题与考查点

本题考查让步与立场。以原文的词句及其关系为依据,解释判断的形成过程。

文本分析

让步限定在可担责的方面查看证据 ↗

“膏泽斯民”对应实际成效不足,作者没有把自己的地位和行为写成全然无可指摘。承认责任可以与坚持改革方向同时存在。

拒绝针对另一行动要求查看证据 ↗

“不事事”与“守前所为”是作者不能接受的要求。条件句使立场边界清楚,不能截取“知罪”就概括为认错退出。

知识点

参见论点的限定条件、反驳与回应。

解题方法

还原两个“如”的条件分别指什么,再比较两个答复的对象。

易误辨析

不可把形式上的让步理解为放弃核心主张,也不可把坚定立场等同拒绝任何批评。

答案组织与检核

检查引文是否准确,推理是否与引文相接,分点是否分别回答题意;不同解释须说明依据与适用范围。

评议

本文可训练对论辩层次的细辨:回应指责必须对准概念、事实和价值标准。阅读既要说明答辩策略,也应保留评估政策实效所需的其他材料,而不让文采替代证据。

关联研习

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、论点的限定条件

返回必修下册目录,参见单元研习。

参考文献

  1. 选自《临川先生文集》卷七十三(《王安石全集》第6册,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)。
  2. 教育部组织编写:《普通高中教科书·语文·必修下册》,人民教育出版社。本篇见第146—147页。
  3. 教材原文与教材注释分别保存;批注、札记、研读题及评议为编者据文本编写。

本文关联

必修下册单元研习2 处阅读条目 →研读题 ↗

以下为依据课文设计的研读题;教材单元任务另见单元研习。每题下附讨论参考及可回溯的原文证据,不作为统一评分细则。

关联研习 ↗

返回必修下册目录,参见单元研习。

反驳与回应3 处阅读条目 →知识点 ↗

参见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。

知识点 ↗

参见论点的限定条件、反驳与回应。

关联研习 ↗

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、论点的限定条件

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2 处阅读条目 →知识点 ↗

参见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。

关联研习 ↗

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、论点的限定条件

论点的限定条件2 处阅读条目 →知识点 ↗

参见论点的限定条件、反驳与回应。

关联研习 ↗

反驳与回应、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、论点的限定条件

语文·必修下册1 处阅读条目 →关联研习 ↗

返回必修下册目录,参见单元研习。

于 [yú]1 处阅读条目 →文言随文释义 · 虚词 ↗

“受命于人主”:引出命令的来源,即从君主那里接受命令。

举 [jǔ]1 处阅读条目 →文言随文释义 · 实词 ↗

“举”:〔举〕施行。(教材第146页注释。)

乃 [nǎi]1 处阅读条目 →文言随文释义 · 虚词 ↗

“乃”:副词,却。

是 [shì]1 处阅读条目 →文言随文释义 · 实词 ↗

“是”:〔是〕认为正确。(教材第147页注释。)

引用本文

论辩立场与举证责任4 处阅读条目 →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研习任务:第二段怎样逐项回应对方的指责?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文本依据:“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”;“不为侵官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文本依据:“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”;“人习于苟且非一日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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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驳与回应9 处阅读条目 →概念界定与边界 ↗

例如《答司马谏议书》先列对方“侵官”等指责,再用受命、议法度和朝廷程序回应其定性;谈怨谤时又承认现象存在,转而争论产生原因。反驳可否定事实、推理或评价标准,不等于把对方每句话都简单说成虚假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研习任务:第二段怎样逐项回应对方的指责?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文本依据:“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”;“不为侵官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文本依据:“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”;“人习于苟且非一日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反驳方式 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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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研习任务:作者承认“某知罪矣”,为什么又拒绝“守前所为”?

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文本依据:“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文本依据:“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”;“则非某之所敢知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查看完整解析与全部证据

论点的限定条件4 处阅读条目 →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研习任务:作者承认“某知罪矣”,为什么又拒绝“守前所为”?

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文本依据:“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文本依据:“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”;“则非某之所敢知”。

答司马谏议书 · 让步与立场 ↗

查看完整解析与全部证据

乃 [nǎi]1 处阅读条目 →答司马谏议书 ↗

文本依据: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,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

语文·必修下册1 处阅读条目 →第八单元 · 责任与理性 ↗

第15课 · 答司马谏议书

必修下册单元研习2 处阅读条目 →责任讨论 ↗

原文与知识:谏太宗十思疏、答司马谏议书、阿房宫赋、六国论

理性表达 ↗

原文与知识:答司马谏议书、阿房宫赋、六国论、类比论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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